2026年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金海第二中心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福建厦门翔安 发布时间:2026/2/27

关键信息

招聘单位
厦门市翔安区金海第二中心幼儿园
招聘岗位
非在编合同教师
招聘人数
1人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2026年2月25日—2月28日15:30
面试时间
资格审核通过者现场告知
考试内容
本次招聘仅包含面试环节,无笔试。面试以课堂教学(片段教学)测试和专业综合技能测试(弹唱画跳)形式进行,各占面试成绩的50%。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特殊情况为70分)。专业综合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下一轮测试。
联系电话
18859800822
2026年厦门市翔安区金海第二中心幼儿园公开招聘非在编合同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关于翔安区中小学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及编外聘用人员加强规范管理和调整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厦翔教〔2022〕2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园实际,现将2026年本园公开招聘非在编合同教师公告予以公布。 一、招聘条件 非在编合同教师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持有健康证; 4.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5.具备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幼儿园 教师资格 证及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合格证书; 7.所学专业须符合岗位学科要求,并与所报名岗位的学科专业范围要求一致(与每年厦门市教育局发布社会招聘公告一致) 8.年龄38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之后出生); 9.持有幼儿园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相关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45岁(1981年3月之后出生)或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 人数 备注 非在编合同教师 1 代产假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2月25日—2月28日15:30,逾期不再受理。 1.请扫码下载并填写《报名表》。 2.报名者将报名表命名(应聘岗位+姓名)及相关附件(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及学位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获奖证书等)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上传。 报名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中招聘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本人应对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正确性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幼儿园将组织相关骨干人员对报名者的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初审结果将通过电话通知资格复审及面试事项,请报名者保持电讯通畅,未及时接听者视为自动放弃。不符合条件者不再回复。 (三)确认招聘人数和岗位 资格初审后确认招聘人数和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资格复审 幼儿园组织相关骨干人员对拟进入面试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审核。具体人选、时间、地点等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依序装订成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1.报名表; 2.户口本; 3.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职称文件; 4.教师资格证书;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明; 6.学历、学位证书(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名者,须提供“学信网”“学位网”查询认证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加盖原件复印件印章的学历认证报告); 7.获奖证书 8.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9.报名承诺书(资格复审通过后填报);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者方可参加面试,报名资格的最终确认以拟聘用阶段的审核为准。 (五)面试 面试以课堂教学(片段教学)测试、专业综合技能测试(弹唱画跳)等形式进行。 面试由幼儿园自行组织。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按岗位拟聘人数1:1或低于1:1比例参加面试的,合格成绩为70分(含)以上。面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用。 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成绩和课堂教学(片段教学)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专业综合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下一轮测试。课堂教学(片段教学)测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面试时间: 资格审核通过者现场告知,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前报到,迟到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地点: 厦门市翔安区金海第二中心幼儿园(翔安区金海街道浦园一里61号),报到地点:一楼大厅 (六)聘用 1.体检 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岗位对身体条件另有要求的,还须符合相应项目规定的标准)。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日内向用人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用人单位组织到三级医院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的结果为准。 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幼儿园公告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区教育局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应于公示期满后规定时间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的材料,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后,再选派到相关幼儿园。未按规定时间提供聘用手续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由我园根据幼儿园需要统一调配,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 四、相关说明 (一)持下述学历(位)报名人员应于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书面认证报告或网上学历学位查询认证,具体如下: 1.境内学历(位) 报名者的学历、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 2.境外学历(位) 持境外学历(位)报名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属于国内院校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3.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学历 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名人员,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 4.提醒事项 请报名人员按照上述要求,提前做好相应认证报告或网上查验准备。 (二)本次招聘面试后根据岗位录取情况报区教育局同意后可进行递补。 (三)符合岗位报名条件的港澳台人员(不得持有外国国籍),按照国家、省和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人员应诚信报名,凡弄虚作假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除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聘用前,各园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核实拟聘用人员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报名或者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六)聘用前,各园应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的教职工准入查询模块查询拟聘用人员《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的性侵等违法犯罪信息。拟聘用人员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不得报名或者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七)报名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八)本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工作要求 (一)我园高度重视,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统筹、沟通、配合,认真做好资格审核、考试、聘用等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用人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三)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18859800822;联系人:吴丽碧;办公地点:厦门市翔安区金海第二中心幼儿园三楼办公室); (四)区教育局招聘投诉电话:7889103。 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非在编合同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厦门市翔安金海第二中心幼儿园负责解释。情况确实特殊的,由幼儿园提出意见,报区教育局研究后作出决定。 厦门市翔安区金海第二中心幼儿园 202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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