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市教育系统2026年事业编制教师招聘40名公告

湖北监利 发布时间:2026/3/17

关键信息

招聘单位
监利市教育局
招聘岗位
教师
招聘人数
40名
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
2026年3月24日9:00至4月2日17:00(网络报名);2026年4月14日9:00至15:00(现场报名)
笔试时间
2026年4月15日上午9:00-11:00
面试时间
2026年4月16日
考试内容
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和相应学段学科知识,面试采取试讲形式,总成绩按笔试50%、面试50%计算,笔试和面试均设有最低合格分数线
联系电话
0716-3300801(监利市人社局)、157-1784-9508(监利市教育局)
监利市教育系统2026年校园招聘教师公告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解决教育系统教师结构性缺员问题,化解我市学校紧缺学科教师不足,着力打造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监利市教育局将赴高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4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校园招聘的对象为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相关时间节点 1.《监利市2026年校园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应在2026年8月1日之前,逾期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3. 教师资格 证取得时间应在2026年8月31日前,逾期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具体条件 详见《岗位表》。 (四)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确定于2026年3月份退役的除外)。 2.全日制在读的非2026届毕业生。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惩戒的。 8.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监利市机关事业单位现有在编在册工作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网络报名、现场报名相结合,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本次校园招聘的网络报名、查询和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荆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jzrsks.cn)进行。 1.网络报名 ①报名:2026年3月24日9:00至4月2日17:00。应聘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 《岗位表》中列明的岗位所需专业,系招聘单位依据教育部颁布的专业目录设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但相关院校确有开设,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表》中有关单位所列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应聘人员可以报考,并在报名时进行备注说明。 ②资格初审:2026年3月24日9:00至4月3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③打印准考证:2026年4月12日9:00至4月15日9:00,已确认报名人员登录荆州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网络报名成功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未进行网络报名的考生,可在2026年4月14日9:00至15:00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现场发放准考证。现场报名的考生请携带一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和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二)资格复审 1.时间:2026年4月14日9:00至17:00 2.地点: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行政楼招聘大厅 3.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的考生需现场提交审核材料清单: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报考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现场签订《考生承诺书》(详见附件2)。 ③报考岗位所需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持考试合格证明的报考人员需现场签订《考生承诺书》。 ④监利市外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⑤所有复印件均须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经本人签名,同时按1-4的顺序整理。 4.考生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 1.时间:2026年4月15日上午9:00-11:00 2.地点: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二号楼4楼 (二)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和相应学段学科知识。 (三)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不设开考比例,报名和资格审核结束后,对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1:1的岗位,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四)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后发布考生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面试 (一)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入围人数1:3的比例,依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纳入范围;当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入围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时,全部纳入面试范围。 (二)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实行百分制。面试时间为8分钟。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6年4月16日 2.地点: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二号楼4楼 (四)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对所有面试岗位实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其中,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小于3:1的岗位,参加该岗位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参加该岗位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达不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 六、考试成绩计算 (一)计分方法。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后,按各占5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即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排名规则。考生笔试成绩按岗位依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考生总成绩依笔试、面试成绩加权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组织面试加试。 七、签订三方协议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签约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签约人选。签约人选确定后,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考生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的考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考生。签订就业三方协议后,考生在公开招聘任一环节提出放弃的,视为违约,考生须按协议履行违约责任,招聘单位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八、体检、考察 已签约考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招聘残疾人的,合理确定体检条件。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检,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2.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市教育局负责。考察工作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可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书面函调、线上面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中应当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九、公示及备案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审定,在监利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市教育局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备案。 十、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及市教育局应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本次校园招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要求 监利市教育局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负主体责任,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做好公开招聘各环节工作,确保公开招聘稳妥有序;市纪委监委派驻监利市教育局纪检监察机构对公开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监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监利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716-3300801(监利市人社局)、157-1784-9508(监利市教育局)。 附件1:监利市教育系统2026年校园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xlsx 附件2:考生承诺书.docx 监利市教育局监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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