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湖南省郴州市市直学校教师招聘25名公告

湖南郴州 发布时间:2026/1/2

关键信息

招聘单位
郴州市一中集团(含郴州市第一中学、郴州市林邑中学、郴州市第十五中学)
招聘岗位
教师
招聘人数
25名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2026年1月1日8:00至2026年1月9日16:00
笔试时间
2026年1月17日下午14:30-16:30
考试内容
招聘流程包括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试讲)、体检、选岗、签约、考察、公示、聘用。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考查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形式为试教,主要测试能力素质与岗位匹配度,面试评分起评分为70分。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并依此排名确定体检和签约对象。
联系电话
0735-8882566(技术咨询电话)
2026年郴州市市直学校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等文件精神,郴州市市直学校面向高等学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教师2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1.郴州市一中集团计划招聘教师25名,其中:郴州市第一中学12名、郴州市林邑中学(郴州市一中北校区)3名、郴州市第十五中学(郴州市一中南校区)10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6年郴州市市直学校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2.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jyj.czs.gov.cn)、郴州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在郴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郴州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招聘对象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4届、2025届及2026届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已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2024届、2025届、2026届高校毕业生(包括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为已落实工作单位人员,不得报考。 三、现场宣讲时间及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在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科技大学等2所高校开展宣讲,宣讲时间及地点详见《2026年郴州市市直学校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宣讲时间和地点安排表》(附件3)。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所有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1)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即199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情况以此类推。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报考,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名称(全称)填写。报考专业及专业类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附件5)、《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6)、《专业硕士目录(2021年)》(附件7),所学专业或专业类已列入上述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或专业类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的,由招聘单位集体研究决定并提出书面意见,郴州市教育局研究认定。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6届毕业生;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选岗、签约、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不收取报名费。 考生通过郴州人才集团考试报名系统(网址:https://system.zhaokaocn.com:23116/examinee/czsz,技术咨询电话:0735-8882566)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件。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6年1月1日8:00至2026年1月9日16:00。网上报名信息一经提交,将无法修改,请谨慎提交。 3.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报考人员须认真对照《岗位信息表》和《专业目录》,根据自身条件,正确选择合适岗位,准确填报本人报名信息。 (3)需咨询招聘岗位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的,请直接联系招聘单位。 (4)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2026年1月12日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在指定官网公布。 (5)正式聘用的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1.笔试科目 各岗位学科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6年1月17日下午14:30-16:30。 笔试在郴州市举行,具体地点、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打印准考证。自2026年1月15日10:00起,报考人员自行到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在指定官方网站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 5.笔试合格分数线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设置为60分。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不得列入面试对象。 (三)资格审查 由郴州市教育局组织招聘单位开展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对象。按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查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达不到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资格审查环节。 2.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1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资格审查地点。郴州市教育局7楼会议室,地址: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苏仙南路3号。 4.资格审查内容。资格审查时,资格审查对象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且按照清单的顺序整理,完整的提供给资格审查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对象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26年郴州市市直学校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手写签名。(原件,一式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硕士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及研究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要求有二维码,通过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一式一份); (4)2026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院校毕业生推荐表(个人信息填写完整并加盖院校公章,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要求有二维码,通过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一式一份),如已经取得毕业证的,按照以上第“(3)”点要求提供; (5)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 教师资格 证(原件及复印件),2026届高校毕业生可提供教师资格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普通话证书或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就读学校或就读院系出具的《体育专项情况证明》(附件4,只需报考限体育专项岗位的毕业生提供)(原件); (9)成绩单(硕士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10)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026届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并完成补审,证书补审的具体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确定。未按时取得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其他报考人员的相应证书须在报名前取得,未在报名前取得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5.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 6.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 (2)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在郴州市举行。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指定官方网站另行公告。报考人员须按照公告明确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 2.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3.面试形式。面试形式为试教。 4.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能力素质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对于考生拒绝回答或放弃面试,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评分。 6.面试成绩。采取计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本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有效评分之和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即为考生面试成绩。 7.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综合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按考生面试总分(即评委组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当考官组评分总分仍相同的,按面试考官组给予考生评分中最低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综合成绩排名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另行公告。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郴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要求在指定官方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吸毒史毛发检测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结果公示。体检结果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另行公告。 5.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考生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选岗 报考合并岗位招聘的考生,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选定具体岗位。 选岗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另行通知。 (七)签约 各岗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签约对象,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所有签约对象需在郴州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签约,否则视为放弃签约资格。因本人原因放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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