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湖南省郴州市育新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湖南郴州 发布时间:2026/1/2

关键信息

招聘单位
郴州市育新学校
招聘岗位
教师(具体岗位详见《岗位信息表》)
招聘人数
17人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2026年1月1日8:00至2026年1月9日16:00
笔试时间
2026年1月17日下午14:30-16:30
面试时间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考试内容
本次公开选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考查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形式为试教,主要测试岗位匹配度,面试评分起评分为70分。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联系电话
0735-8882566(技术咨询电话)
2025年郴州市育新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通知》(湘组发〔2015〕26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等文件精神,2025年郴州市育新学校公开选聘教师17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一)2025年郴州市育新学校公开选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17名,具体选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5年郴州市育新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选聘公告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jyj.czs.gov.cn)、郴州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 (三)选聘各环节相关信息在郴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郴州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公开选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1)年龄要求在38周岁以下(即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情况以此类推)。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名称(全称)填写。报考专业及专业类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附件4)、《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5)、《专业硕士目录(2021年)》(附件6)(以上三个目录简称《专业目录》)。所学专业或专业类已列入上述目录,但未列入选聘岗位专业或专业类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的,由选聘单位集体研究决定并提出书面意见,报郴州市教育局研究决定。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学历认证、 教师资格 证、普通话证和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报名前取得,未在报名前取得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6.郴州市所属县市区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7.在现单位工作已满最低服务年限,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视同合格(称职)等次; 8.需具备中小学教师系列(不含幼儿园)相应学科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研究生报考,则不作职称要求; 9.本公告中的优秀骨干教师是指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骨干教师”、市级及以上“名校长”“名班主任”“名教师”; 10.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在资格审查时无法提供者,资格审查不合格。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截至公告发布之日,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在新单位工作、新提拔任命、职级晋升或职员等级晋升(不含专技人员等级晋升)在现岗位未满一年的; 8.截至2025年12月,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公开选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通过郴州人才集团考试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s://system.zhaokaocn.com:23239/examinee/czxx,技术咨询电话:0735-8882566)报名。报名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件。 2.报名时间。网络报名时间为2026年1月1日8:00至2026年1月9日16:00。网上报名信息一经提交,将无法修改,请谨慎提交。 3.报考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报考人员须认真对照《岗位信息表》和《专业目录》,根据自身条件,正确选择合适岗位,准确填报本人报名信息。 (3)需咨询选聘岗位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的,请直接联系选聘单位。 (4)正式聘用的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 2026年1月10日至1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资格审查地点。 郴州市教育局1楼103大厅,地址: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苏仙南路3号。 3.资格审查内容。 资格审查时,资格审查对象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且按照清单的顺序整理,完整的提供给资格审查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对象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25年郴州市育新学校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原件,手写签名(一式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硕士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及研究生的毕业证、学位证)(一式一份),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要求在有效期内的二维码)(一式一份); (4)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一式一份); (7)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原件,《同意报考证明》由本人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签字盖章; (9)本人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10)属于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三名”教师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应证书、文件; (11)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 (2)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或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取消岗位 选聘岗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不得低于3:1,如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相应岗位计划数,该岗位报考人员可于2026年1月13日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取消的岗位计划数,将在郴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郴州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 6.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郴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郴州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1.笔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笔试科目。各岗位学科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6年1月17日下午14:30-16:30。 笔试地点、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4.打印准考证。自2026年1月15日10:00起,报考人员自行到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5.笔试成绩公布。在指定官方网站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 6.笔试合格分数线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设置为60分。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不得列入面试对象。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指定官方网站另行公告。报考人员须按照公告明确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 2.面试对象。按各选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果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面试对象如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形式。面试形式为“试教”。 4.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能力素质与选聘岗位的匹配度。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对于考生拒绝回答或放弃面试,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评分。 6.面试成绩。采取计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本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有效评分之和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即为考生面试成绩。 7.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综合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按考生面试总分(即评委组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当考官组评分总分仍相同的,按面试考官组给予考生评分中最低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综合成绩排名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另行公告。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选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郴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要求在指定官方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吸毒史毛发检测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结果公示。体检结果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另行公告。 5.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由郴州市教育局组织选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考察,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由郴州市教育局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提交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指定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选聘单位、选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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