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市教育局2026年事业编制教师招聘108名公告

海南省海口市 发布时间:2025/12/23

关键信息

招聘单位
海口市教育局直属学校
招聘岗位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招聘人数
108名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各考点资格审查当日下午17时
考试内容
广州考点:说课或模拟授课、专家问答、心理素质、语言表达、教师职业素养等;海口考点:笔试(教案撰写)、面试(微格教学、现场问答)
海口市教育局2025年冬季赴高校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第一号) 报名链接:https://zybm.baoming001.com/wsbm/#/guidePage?vhost=hkjy2025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规〔2025〕2号)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有关要求 招聘市直属学校教师108名,具体岗位参见《海口市教育局2025年冬季赴高校招聘2026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详见附件1、2,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海口市人才优惠政策,并视岗位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 教师资格 证,详见《招聘岗位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或被认定为报考不诚信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6)现役军人,或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8)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即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毕业)。 留学归国人员取得相应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毕业),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2.职业资格和能力要求 考生需提供相应学科及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英语教师岗位要求获得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或近年来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雅思考试6分、托福考试80分及以上成绩单。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提交承诺书(承诺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 3.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38周岁以下(即1986年12月22日之后出生)。 四、报考及资格评审 (一)报名方法及时间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资格初审在网上进行。考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海口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haikou.gov.cn),进入报考专题。各考点报名时间截止至该考点资格审查当日下午17时。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每位考生每个考点限报考1个岗位,如在上一考点已入围体检考察,不可参加下一考点应聘;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毕业生,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 3.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信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1.时间与地点 (1)广州市,华南师范大学,2026年1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 (2)海口市,海南师范大学,2026年1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 以上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海口市教育局网站。 2.注意事项 从网上报名的报考者中依据招聘条件进行线上资格审查,通过线上审核的考生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资格审查结果当日公布在海口市教育局网站。 3.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完整且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须本人按时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3)现场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考试环节; (4)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考前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5)入围体检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结束前,不得再报考我局其它直属单位的招聘,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并纳入我局失信人员名单,5年内不得报考我局直属单位各类招聘。 (6)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调动或参加各类招聘(录)考试。 五、考试 (一)广州考点 报考学历:研究生。 本考点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不设开考比例。 面试内容:说课或模拟授课、专家问答、考查考生心理素质、语言表达、教师职业素养等。 面试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 面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原件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及以上考生出现考核成绩相同时,如需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考试结束后当天在招聘点及海口市教育局网站发布考试成绩。依据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该岗位聘用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员。 (二)海口考点 报考学历:本科及以上。 本考点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考试成绩。各项成绩折算后按“四舍五入”的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应聘人员确定。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安排会在海口市教育局网站公告。 1.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要求应聘者依据“课程标准”,根据指定的教学内容、课题和要求,写1课时的教案。 2.面试。采取微格教学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教学实践能力。考评方式为微格教学(模拟课堂教学)和现场问答。根据应聘者应聘岗位所涉及学段、学科的微格教学课堂和答辩题目,先进行10分钟的微格教学,再进行5分钟的现场问答。面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原件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 如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以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3.成绩公布。考试结束后当天在招聘点及海口市教育局网站发布。 4.确定入围拟聘人选及选岗。海口市教育局网站及招聘点向社会公告“确定入围人员、选岗时间”。笔试、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均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5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60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除招聘岗位为一个学校的以外,对招聘岗位两个学校及以上的,通过组织考生选岗确定最终任教学校。即根据考生各自报考的岗位,以各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按应聘人员的意愿选择任教学校。 六、提交三方就业协议 拟聘用人选公告发布后,拟聘人员须携带三方就业协议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并根据入围公告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提交本人已签名的三方就业协议书或现场签署《网上三方就业协议承诺书》。逾期没有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以及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又自愿放弃的,均视为自行放弃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将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毕业报到、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毕业报到 入围人员毕业后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人事档案等有关材料,于指定时间内到海口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到,由人事科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二)体检、考察及公示 1.体检 入围人员毕业报到后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7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体检不合格者,不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 体检合格的入围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招聘单位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将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海口市教育局官网上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口市教育局调查处理。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海口市教育局官网发布。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八、聘用 根据《海南省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海口市中小学教师“市(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市管校聘”的管理模式,须自觉服从海口市教育局的调配和交流安排。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有关程序报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初次就业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未配合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 (一)本方案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本方案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三)应届毕业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拟聘人员在签约后至报到前,因违纪等原因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 教师招聘 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八)招聘信息查询途径,海口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haikou.gov.cn)。 (九)本方案由海口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规〔2025〕2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纪委监督指导,自觉接受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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