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春季新疆哈密市伊吾县“银龄讲学计划”教师招募公告

新疆伊吾县 发布时间:2026/1/20

关键信息

招聘单位
伊吾县教育局
招聘岗位
银龄讲学计划教师
招聘人数
17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2026年2月24日
面试时间
另行通知
考试内容
本次招募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经资格审核后进入考察面试环节。面试形式为线下与线上结合,包含讲课、说课、答辩及座谈等多种形式,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教学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面试结果将作为拟招募人员的依据,并在伊吾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0902-6722756
2026年春季伊吾县“银龄讲学计划”教师招募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银龄教师行动计划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解决中小学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有关部署、《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银龄讲学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2018〕7号)及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开展自治区银龄讲学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新教函〔2023〕570号)文件精神,伊吾县面向全国招募一批优秀退休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校、定岗、定责”的工作原则。 二、招募岗位 计划招募“银龄讲学计划”教师17人。具体岗位详见《2026年春季伊吾县银龄讲学计划招募岗位需求表》(附件2)。 三、招募范围和条件 (一)招募范围 全国范围内退休教师均可报名,名师、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先。原单位(学校)返聘的退休教师不在招募范围内。 (二)资格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湛,甘于奉献,志愿到边远地区任教讲学。 (2)年龄要求:应募时年龄男在65周岁及以下(1961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在60周岁及以下(1966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紧缺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 (4)具有相应的 教师资格 证;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语文学科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5)具备跨学科知识储备与研究背景,能够将前沿科技与教学实践、学术研究深度融合,长期开展跨学科教学、课程研发或学术探索工作者优先录用。 (6)具有10年及以上中小学一线教学经历,且退休前3年连续从事教学工作,在所在教学领域有扎实的专业功底与教学经验,能熟练驾驭对应学段学科课程教学;具备课程设计、课堂教学示范能力,主持/参与县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优质课竞赛获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者优先录用。 (三)岗位职责 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招募到的讲学教师可根据自身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同时可结合受援学校教育教学需求,开展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示范课、研讨课,组织校内教研活动或开展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教研活动等工作,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师专业发展水平。 (四)履约管理 用人单位与招募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一学期一签,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学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且双方同意的,可续签讲学服务协议。讲学教师服务期间,由受援学校进行跟踪评估,每学期结束后组织业绩考核。对未按协议履行义务、教学任务完成质量不达标、相关工作落实不到位、跟踪考核不合格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招聘学校可解除协议。 四、招募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截止时间 2026年2月24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需提交报名表及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荣誉证书、退休证书(或文件)、近3个月内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近期免冠照片扫描件。 邮箱:2865299965@qq.com(邮件命名为:银龄讲学报名-姓名-学科-退休单位)。 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老师 0902-6722756 (三)资格审核 由县教育局对报名教师进行资格审核,确定进入考察面试环节的教师名单。 (四)考察面试 采取线下、线上面试结合的方式,由县教育局及受援学校对通过资格审核的教师进行考察面试,形式包括讲课、说课、答辩、座谈等。根据考察面试结果研究确定拟招募教师名单,并在伊吾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考察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考察面试期间的路途及食宿费用由本人自理。 (五)签订协议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招募教师签订协议书。讲学教师依据协议书上岗任教,履行岗位职责。 五、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 银龄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县财政统一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按月发放工作补助,工作时间不足月的,按实际工作天数核算。具体标准为:市级及以上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特级教师等18000元/人/月;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优秀教师16000元/人/月;普通教师15000元/人/月。工作期间因工作产生的交通差旅费由用人单位承担。 (二)政策保障 为银龄讲学教师提供周转宿舍及必要的生活设施。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考核不称职或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在岗期间产生的水费、电费、暖气费、物业费、网络费等由个人承担;工作补助为税前收入。 本招募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伊吾县教育局所有。 附件: 附件1:伊吾县“银龄讲学计划”教师报名表.xls 附件2:2026年春季伊吾县“银龄讲学计划”招募岗位需求表.xls 伊吾县教育局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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